2019-11-25 11:22:05 点击:[]
厦门华厦学院学生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
活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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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类别 |
☐科技技能活动 ☐校园文化活动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 ☐专项技能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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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别 (可重复勾选) |
☐绿色学分 ☐德育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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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频率 |
☐单次 ☐多次:每月/周 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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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部门(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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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部门(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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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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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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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
主讲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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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单位、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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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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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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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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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人数(每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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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简介 (可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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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学分理由 |
根据《厦门华厦学院本科生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管理实施办法》第 条,拟申请认定本活动为:科技/文化/社会学分 学分,绿色/德育学分 学分。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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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部门(系)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通识教育中心/学分归属部门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绿色办公室/学生处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活动对象指面向全校学生,或是具体系部/年级/专业;
2、申请学分理由需写明该活动申请学分的理由,若为特殊申请则需领导批示;
3、本表签署完毕交至通识教育中心后,即可于学校“信息服务”平台创建活动,等待审批;
4、活动结束后还需将学生名单交至通识教育中心,学生才可获得相应学分。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通识选修课程(本科)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网络选课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