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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厦门华厦学院关于通识选修课调整课程导向系数计算办法(试行)的通知 | ||||||||||||||||
厦门华厦学院关于通识选修课调整课程导向系数计算办法(试行)的通知 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6/14 11:42:51 发布人:zl 点击: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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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为提高我校通识选修课教学工作的质量,充分调动任课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鼓励教师持续性开课,进一步推动教学改革,结合我校当前实际情况,将通识选修课课程导向系数调整细化,按照课程质量设置课程质量系数,并给予持续开课的课程一定的系数奖励。 具体如下: 教学工作量=周学时×周数×学生数折算系数×通识课程导向系数 通识课程导向系数=课程质量系数+连续开课系数 其中,(一)按课程质量设置课程质量系数:
(二)给予连续开课课程的系数奖励: 每门课程每连续开课一学期给予单次0.05系数奖励,系数累计上限为0.2。因故,经报备,两年内可允许暂停开课一次,若停课两学期,再次开课则进行新一轮奖励系数,原先累计系数奖励无效。若课程质量等级为C,则该学期不给予单次系数奖励。 注:课程名称及内容如根据教学实际进行微调,需提交书面申请至通识教育中心,经审核确认是否适合沿用持续开课的系数奖励。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相关细则由通识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厦门华厦学院 2018年6月11日 附件:厦门华厦学院关于通识选修课调整课程导向系数计算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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