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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厦学院关于通识选修课调整课程导向系数计算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8-05-24 14:37:38  点击:[]


办公室 - 厦门华厦学院关于通识选修课调整课程导向系数计算办法(试行)的通知
厦门华厦学院关于通识选修课调整课程导向系数计算办法(试行)的通知

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6/14 11:42:51  发布人:zl   点击:105

各系部:

为提高我校通识选修课教学工作的质量,充分调动任课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鼓励教师持续性开课,进一步推动教学改革,结合我校当前实际情况,将通识选修课课程导向系数调整细化,按照课程质量设置课程质量系数,并给予持续开课的课程一定的系数奖励。

具体如下:

教学工作量=周学时×周数×学生数折算系数×通识课程导向系数

通识课程导向系数=课程质量系数+连续开课系数

其中,(一)按课程质量设置课程质量系数:

等级

占比

课程质量系数

备注

A

20%

1.3

B

70%

1.2

与原工作量计算持平

C

10%

1.0

(二)给予连续开课课程的系数奖励:

每门课程每连续开课一学期给予单次0.05系数奖励,系数累计上限为0.2。因故,经报备,两年内可允许暂停开课一次,若停课两学期,再次开课则进行新一轮奖励系数,原先累计系数奖励无效。若课程质量等级为C,则该学期不给予单次系数奖励。

注:课程名称及内容如根据教学实际进行微调,需提交书面申请至通识教育中心,经审核确认是否适合沿用持续开课的系数奖励。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相关细则由通识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厦门华厦学院

2018611

附件:厦门华厦学院关于通识选修课调整课程导向系数计算办法(试行)的通知

上一条:厦门华厦学院关于举办2018届毕业生毕业典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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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厦门华厦学院“大学生春季心理护航”系列活动策划方案》的通知
·关于成立中共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工作部的通知
·关于印发《厦门华厦学院“望怀学术讲座”管理条例》的通知
·关于印发《厦门华厦学院“望怀特聘教授”聘任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厦门华厦学院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关于启动厦门华厦学院“望怀青年学者”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8年厦门华厦学院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的通知
·关于印发《厦门华厦学院“望怀青年学者”申报与聘任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厦门华厦学院德育学分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厦门华厦学院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自主创业奖励办法》的通知

上一条:厦门华厦学院通识教育中心-通识教育学生工作室2018届学生干部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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