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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厦学院课外创新实践活动申请学分流程及平台管理文件 (试行)

2022-02-18 14:39:58  点击:[]


根据 “厦门华厦学院本科生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管理实施办法”,为了规范厦门华厦学院本科生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管理及发放,具体课外创新实践活动审核流程及平台管理办法如下,(注:下文中厦门华厦学院课外创新实践活动学分,简称:活动学分) :

(一)各学院(部)应于学期初将本学期拟开展的常规活动学分提交至通识教育中心审核(附件1)。

(二)在学期内,涉及活动学分的临时活动,各学院(部)需提前两周以上进行纸质材料(附件2)申请,提交通识教育中心审核。

(三)凡未涉及学分的活动,各学院(部)自建自审无需提交通识教育中心审核。

(四)申请文件中请标明参与人数,最终获得学分人数,对应学分。活动对应学分类型、奖励学分请严格按照“厦门华厦学院本科生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五)请各学院(部)负责管理学分发放的教师进行本学院(部)的活动线上申请及学分发放,不可将权限给予他人使用,学校将不定期进行学分发放复核,出现问题将追究相关教师责任。

(六)各学院(部)需指定1-2名“学分平台管理人员”,若有更换请及时告知。(附件3)


学分管理平台流程

1、涉及学分的常规活动,各学院(部)于每学期初(预备周)将本学期计划开设活动以及对应学分类型、时间等信息,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填表发送至通识教育中心部门邮箱(ge@hxxy.edu.cn)进行申请。审核通过后,主办单位进行线上微华厦系统信息创建,由通识教育中心学分管理人员审批(活动申请均于每周四统一审批,以邮件形式回复给各学院、部门)。活动具体开通时间由主办单位自行操作。活动结束后由各部门、学院指定的学分管理人员进行活动学分发放。注:常规活动涉及到调整学分发放类型的,请以送审形式提交给对应归口部门,审批后复印一份提交给通识教育中心学分管理人员留档。

2、涉及学分的临时活动,请提前两周以上进行纸质材料申请(附件2),提交至通识教育中心审核(活动申请均于每周四统一审批,以邮件形式回复给各学院、部门)。审核通过后,由活动主办单位负责老师于微华厦系统线上信息创建,通识教育中心学分管理人员操作审核通过后,进行线上报名等流程。活动结束后由各部门、学院指定的学分管理人员进行学分发放。

3、学校将进行不定期进行学分发放复核,严格按照“厦门华厦学院本科生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管理实施办法”中提及的学分类型和奖励学分复核,核查学分类型,奖励学分以及最终发放学分人数(对标申请人数)三项。

本管理文件由教务处、通识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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