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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厦职业学院通识选修课网上选课须知

2017-02-28 10:12:45  点击:[]


一、通识选修课的目标和性质
我校开设通识选修课,旨在拓宽学生知识面,提升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文化艺术修养,优化学生知识结构,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宽口径、厚基础、重能力、求个性的创新型人才。
作为全校性的公共选修课程,通识选修课是我校学分制框架下课程设置的一个重要部分,要求学生必须修满规定的学分方能达到毕业条件。
二、通识选修课的选课对象和学分要求
通识选修课面向全校学生,并试行网上选课,鼓励学生跨专业选课,丰富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
注意:根据我院学分制培养方案要求,通识选修课要求学生在学期间必须至少修满6个学分,方可达到毕业条件。
学生每学期修读完通识选修课后,经考核,成绩及格及以上者,取得相应学分;不及格者,可另选修其他学期的公共选修(通识选修)课,以取得规定的学分。
三、通识选修课的课程设置
我校通识选修课课程由教务处授权人文创意系负责安排,一般安排在第一至四学期修读。各门课程通常为1—2学分,每周授课2学时,教学周期一般为1个学期,部分课程也可安排6—8个教学周集中讲授。通识选修课每学期原则上从第2周开始上课,新生从第8周开始上课,具体视教务处安排而定。
通识选修课主要包括人文素质类课程、语言类课程、通用技能类课程,健康保健和绿色生活类课程,以及拓宽专业知识面、反映科研成果、反映本学科的最新发展成就、介绍学科前沿、跟踪本学科的高新技术等方面的系列专题讲座等,可在开设的通识选修课目录中任选。原则上选修人数不足30人的课程将予以撤销。
注意:根据我校学分制培养方案要求,学生在学期间语言类模块、健康保健和绿色生活类课程模块至少各选修1门;同一模块如修习多门课程,所得学分超过2学分者有效学分按2学分计;建议学生在第一至第四学期每学期至少选修12门课程。
四、通识选修课的网上选课流程安排
(一)预备阶段
学生应在选课前熟悉各门通识选修课的课程简介,结合自身的实际学习情况和能力,事先做好选课规划。
(二)选课流程
通识选修课的选课流程:教务处发出选课通知à学生在限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选课à第一轮选课(正选)à第二轮选课(补选)à选课结束后确定开课教学班。
两个阶段主要为:
1、第一轮选课(正选):为避免学生在同一时间选课拥堵,正选开放期间的任何时间均可自由选课。如选课人数超过教学班人数上限,则正式入选学生名单由系统根据人数上限按随机原则筛选产生。
第一轮选课结束后,请学生及时在规定时间内查看选课结果,已成功入选的同学不得退选,尚未入选某一课程的同学可参加第二轮选课(补选)。
2、第二轮选课(补选):第一轮选课后,尚未成功入选课程的学生均可以继续本轮选课。在统一指定的时间内根据先选先得的原则由同学补选,直到该课程班人数满额为止。原则上经补选选课人数仍不足开班下限的教学班予以撤销。因教学班撤销导致未成功入选的同学可在下一次选课时另行选课。
五、通识选修课的选课要求
(一)网上选课应结合自身学习的实际情况和能力而定,合理安排修读学期及修读课程。
(二)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务系统进行网上选课操作,逾期不再受理,视为放弃本轮选课机会。
(三)学生已成功入选某一教学班,应严格按照系统显示的教学班就学、出勤并参加考核,遵守各项教学规章制度,不得随意退选、改选或增选课程或教学班。特殊情况需调整者,应在课程开课后一周内到人文创意系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则其成绩、学分无效。
(四)在本专业教学计划中已明确要求修习的专业必修、选修课程,不能作为通识选修课再次选修,否则视为选课无效,其成绩和学分不予承认。
(五)不得选修已修过且已取得学分的课程,否则视为选课无效,不计成绩和学分。
六、通识选修课的选课注意事项
(一)具体选课时间和操作视各学期具体情况而定,需密切留意选课进度及公布选课结果的相关通知。
(二)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选课操作,逾期不再受理。一旦入选课程班,不得退选。若最终未能入选任一课程班,只能下一次选课时再行选修。
(三)务必确保所选通识选修课程与当前已排定的其它课程没有时间冲突,否则选课无效。
(四)通识选修课都须进行考核,课程考核一般在课程班最后一周随堂进行,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不予补考,不计成绩与学分。学生可在下一次选课时另行选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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