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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通识教育职称评定公示

2021-05-07 09:04:14  点击:[]


根据《厦门华厦学院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办法(修订)》(华厦政字〔2016〕64号)、《厦门华厦学院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办法(2020修订修订版)》(华厦政字〔2020〕42号)等文件精神,通识教育开展2021年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通识教育考核推荐组按照职称评聘申报条件要求,对申报教师的基本任职条件、教学能力、专业实践能力、教学科研水平和业绩等材料的真实性审核。现将考核组推荐人员的聘任申报表及论文等材料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李立婷,女,1993年出生,申请评聘讲师

公示日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12日,凡对上述同志职称评定者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通识教育考核推荐组反映。

接待时间:每天8:00—12:00 14:00—16:30


通识教育中心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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